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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全!军队文职考试及福利待遇详解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02-03 10:05:58

 

军队文职简介

 

 

军队文职人员,全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简单来讲,军队文职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是军队人员、是党的干部。

军队人员构成的基本类别包括文职人员与军官、士官、义务兵,军队文职人员虽然没有军籍,是非现役人员,但是却有军队编制,同样享受军人优先的待遇。

 

 

 

招考单位分类

 

 

一般来说,军队文职招考的用人单位可以分为七大类:

1.省军区、军分区、武装部:分别对应省级、市级、县级单位,主要负责征兵、动员、国防教育等;

2.医院:医院之间虽有所差别,但主要工作内容都是收治患者,针对病情采取措施,所以引入医师、药师、护理人员等也可以发挥民间优秀人才的力量;

3.干部休养所和老干部管理局:一般都是针对离休或者退休老干部的专门服务部门,全国性的、级别高的多在驻京老干部管理局休养;

4.军队院校:多招军地通用类人才,比如工程机械、科学文化等专业的教员走上讲台。文职人员在台上讲课,下面听课的就有可能是军官;

5.军事博物馆、新闻中心:主要从事新闻、宣传、文物管理等地方工作;

6.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此类岗位需要学习军法,知道军法和地方法的区别。具体内容会有差别但法理是相似的,所以也会招录书记员、执法员等;

7.部队、机关单位:主要是在军队部门或机关内工作,日常负责打字、收发、档案整理工作等。

 

 

岗位性质类别

 

岗位方面来讲的话,可以分为两大类:行政类岗位和专业技术类岗位。

行政类岗位包含有三种:

1.参谋:属于参谋部门内的岗位(以前叫司令部门),是和作战直接相关的。

2.干事:主要是在政治机关内部设置,负责组织、党建、宣传、干部、保卫、秘书等工作。比如秘书类更多是负责与群联相关或者军民融合等政治方面内容。

3.助理员:主要是后勤与装备部门工作人员的叫法,负责后勤保障、服装发放等工作。

以上三类,基本可以从岗位名称看出工作性质。

此外,还有专业技术类的岗位,包含以下几种:

1.医疗:主要是医疗救治工作。

2.护理:工作内容基本等同于民间医院的护士工作。

3.工程:该类别涉及岗位非常多,比如维护电脑、电脑信息化、通信属于工程,装备维修、保养也属于工程,以及园艺(园林规划)、设计等内容也被归为工程类岗位,今年甚至还包含了招标、采购等。

4.高教:是高等教育的简称,级别由低到分数别是: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5.科研:主要担任院校研究人员的角色以及工作内容。

6.会计:招录军地通用财务人才。

 

 

 

文职人员待遇保障

 

 

文职人员待遇保障政策按照高于地方同类人员、具有比较优势的思路设计,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工资待遇
 

以现役军官为参照系,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发到个人的一般工资水平为:本科应届毕业确定为专业技术十三级,工资标准为9000元左右;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确定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工资标准为9500元左右;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确定为专业技术十级,工资标准为11000元左右。


2 住房保障
 

■ 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文职人员可以租住用人单位的宿舍,符合条件的可以租住公寓住房;

■ 文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以增发住房补助。


3 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参加所在地社会保险。军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平时看病享受社保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执行军事任务期间免费医疗。


4 福利抚恤

健康体检、子女入托等普惠性福利待遇,文职人员与现役军官同等享受。平时抚恤执行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参加军事任务伤亡的抚恤优待执行现役军人政策。


5 休假探亲

文职人员休假探亲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执行军委下达的重大战备训练或者非战争军事行动等专项任务累计时间超过6个月的,经军级以上单位批准,执行任务期间休息日、节假日未休息的天数可以计入本人当年应休假探亲天数。

 

 

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面对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流动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已聘文职人员,针对不同的岗位级别,对年龄有一定的限制。

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社会人才中包括一部门定向招考对象,包括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还有现役军人配偶均可参加考试。

已聘文职人员面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被确定为拟聘对象的,在签订新的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报考条件

 

1 政治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明确的政治条件。《规定》主要从政治条件、程序方法和职责分工3个大的方面,对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进行规范。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当符合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政治条件;社会流动人才,应当符合征兵的政治条件。《规定》按照严于征兵政治条件的原则,重点从信仰信念、政治立场、主要经历、现实表现、社会关系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细化明确了以下政治不合格情形,主要包括: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和活动;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受到刑事处罚或为非法组织成员,等等。


2 学历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 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4 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合格;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颅骨缺损、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明显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五条:存在功能障碍的骨、关节、软组织伤病和畸形,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六条:恶性肿瘤、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第七条:难以治愈且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皮肤病、传染性皮肤病,不合格。

第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包括实验室检查发现阳性结果,不合格。

第九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十条: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一)心率60~100次/分;(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

第十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但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者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第十二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十三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肝内胆管结石,有梗阻的胆结石,不合格。


5 年龄条件

报考科级副职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科级正职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 其他条件

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如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和取得学历学位时间等,具体需符合历年公告要求即可。

 

 

文职人员发展前景

 

1 培训体系
 

为提高文职人员可持续职业能力,确保文职人员素质始终适应工作需要,文职人员培训纳入军队人员培训体系,并接受军事职业教育,区分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专业培训和任务培训四种类型,分级分类组织实施。军队可以利用国家和社会资源对文职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2 考评机制

文职人员考核评价突出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坚持靠素质立身、凭实绩发展的政策导向。文职人员的考核类型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以及试用期考核、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前考核等。


3 任用交流

文职人员实行委任制和聘用制相结合的任用方式。文职人员可以在用人单位内部交流,工作特别需要的也可以在本专业领域跨用人单位交流。


4 等级调整

文职人员晋升岗位等级,在现等级岗位任职的最低年限:管理岗位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分别为5年,处级正职至科级正职分别为4年,科级副职以下分别为3年;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为4年、4年、3年。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一般应当逐级晋升。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提前晋升,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越级晋升。


5 退休政策

文职人员符合国家和军队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但是不得超过规定年龄5周岁。

文职人员退休年龄统一按国家和军队规定执行;文职人员退出军队后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相应待遇,转移接续各种社会保障关系。

实行委任制的文职人员辞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实行聘用制的文职人员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军队文职简介

 

 

军队文职人员,全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简单来讲,军队文职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是军队人员、是党的干部。

军队人员构成的基本类别包括文职人员与军官、士官、义务兵,军队文职人员虽然没有军籍,是非现役人员,但是却有军队编制,同样享受军人优先的待遇。

 

 

 

招考单位分类

 

 

一般来说,军队文职招考的用人单位可以分为七大类:

1.省军区、军分区、武装部:分别对应省级、市级、县级单位,主要负责征兵、动员、国防教育等;

2.医院:医院之间虽有所差别,但主要工作内容都是收治患者,针对病情采取措施,所以引入医师、药师、护理人员等也可以发挥民间优秀人才的力量;

3.干部休养所和老干部管理局:一般都是针对离休或者退休老干部的专门服务部门,全国性的、级别高的多在驻京老干部管理局休养;

4.军队院校:多招军地通用类人才,比如工程机械、科学文化等专业的教员走上讲台。文职人员在台上讲课,下面听课的就有可能是军官;

5.军事博物馆、新闻中心:主要从事新闻、宣传、文物管理等地方工作;

6.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此类岗位需要学习军法,知道军法和地方法的区别。具体内容会有差别但法理是相似的,所以也会招录书记员、执法员等;

7.部队、机关单位:主要是在军队部门或机关内工作,日常负责打字、收发、档案整理工作等。

 

 

岗位性质类别

 

岗位方面来讲的话,可以分为两大类:行政类岗位和专业技术类岗位。

行政类岗位包含有三种:

1.参谋:属于参谋部门内的岗位(以前叫司令部门),是和作战直接相关的。

2.干事:主要是在政治机关内部设置,负责组织、党建、宣传、干部、保卫、秘书等工作。比如秘书类更多是负责与群联相关或者军民融合等政治方面内容。

3.助理员:主要是后勤与装备部门工作人员的叫法,负责后勤保障、服装发放等工作。

以上三类,基本可以从岗位名称看出工作性质。

此外,还有专业技术类的岗位,包含以下几种:

1.医疗:主要是医疗救治工作。

2.护理:工作内容基本等同于民间医院的护士工作。

3.工程:该类别涉及岗位非常多,比如维护电脑、电脑信息化、通信属于工程,装备维修、保养也属于工程,以及园艺(园林规划)、设计等内容也被归为工程类岗位,今年甚至还包含了招标、采购等。

4.高教:是高等教育的简称,级别由低到分数别是: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5.科研:主要担任院校研究人员的角色以及工作内容。

6.会计:招录军地通用财务人才。

 

 

 

文职人员待遇保障

 

 

文职人员待遇保障政策按照高于地方同类人员、具有比较优势的思路设计,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工资待遇
 

以现役军官为参照系,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发到个人的一般工资水平为:本科应届毕业确定为专业技术十三级,工资标准为9000元左右;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确定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工资标准为9500元左右;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确定为专业技术十级,工资标准为11000元左右。


2 住房保障
 

■ 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文职人员可以租住用人单位的宿舍,符合条件的可以租住公寓住房;

■ 文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以增发住房补助。


3 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参加所在地社会保险。军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平时看病享受社保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执行军事任务期间免费医疗。


4 福利抚恤

健康体检、子女入托等普惠性福利待遇,文职人员与现役军官同等享受。平时抚恤执行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参加军事任务伤亡的抚恤优待执行现役军人政策。


5 休假探亲

文职人员休假探亲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执行军委下达的重大战备训练或者非战争军事行动等专项任务累计时间超过6个月的,经军级以上单位批准,执行任务期间休息日、节假日未休息的天数可以计入本人当年应休假探亲天数。

 

 

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面对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流动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已聘文职人员,针对不同的岗位级别,对年龄有一定的限制。

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社会人才中包括一部门定向招考对象,包括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还有现役军人配偶均可参加考试。

已聘文职人员面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被确定为拟聘对象的,在签订新的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报考条件

 

1 政治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明确的政治条件。《规定》主要从政治条件、程序方法和职责分工3个大的方面,对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进行规范。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当符合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政治条件;社会流动人才,应当符合征兵的政治条件。《规定》按照严于征兵政治条件的原则,重点从信仰信念、政治立场、主要经历、现实表现、社会关系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细化明确了以下政治不合格情形,主要包括: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和活动;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受到刑事处罚或为非法组织成员,等等。


2 学历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 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4 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合格;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颅骨缺损、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明显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五条:存在功能障碍的骨、关节、软组织伤病和畸形,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六条:恶性肿瘤、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第七条:难以治愈且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皮肤病、传染性皮肤病,不合格。

第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包括实验室检查发现阳性结果,不合格。

第九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十条: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一)心率60~100次/分;(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

第十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但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者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第十二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十三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肝内胆管结石,有梗阻的胆结石,不合格。


5 年龄条件

报考科级副职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科级正职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 其他条件

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如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和取得学历学位时间等,具体需符合历年公告要求即可。

 

 

文职人员发展前景

 

1 培训体系
 

为提高文职人员可持续职业能力,确保文职人员素质始终适应工作需要,文职人员培训纳入军队人员培训体系,并接受军事职业教育,区分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专业培训和任务培训四种类型,分级分类组织实施。军队可以利用国家和社会资源对文职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2 考评机制

文职人员考核评价突出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坚持靠素质立身、凭实绩发展的政策导向。文职人员的考核类型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以及试用期考核、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前考核等。


3 任用交流

文职人员实行委任制和聘用制相结合的任用方式。文职人员可以在用人单位内部交流,工作特别需要的也可以在本专业领域跨用人单位交流。


4 等级调整

文职人员晋升岗位等级,在现等级岗位任职的最低年限:管理岗位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分别为5年,处级正职至科级正职分别为4年,科级副职以下分别为3年;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为4年、4年、3年。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一般应当逐级晋升。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提前晋升,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越级晋升。


5 退休政策

文职人员符合国家和军队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但是不得超过规定年龄5周岁。

文职人员退休年龄统一按国家和军队规定执行;文职人员退出军队后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相应待遇,转移接续各种社会保障关系。

实行委任制的文职人员辞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实行聘用制的文职人员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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