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名途教育 来源:名途教育 日期:2021-03-24 16:59:58
一、遴选指标和职位
公开遴选公务员指标共39个。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
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包括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遴选岗位相应职责所需要的良好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选调生按照《重庆市选调生工作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选调生培养锻炼有关具体措施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要求
1.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年龄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3月31日。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3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到县人力社保局5楼大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诚信报考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一寸登记照电子件;
3.《垫江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1份;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1份。
(三)缴费
报考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需现场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四)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指标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低于2:1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遴选指标。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于2021年3月31日上午9:00-12:00到县人力社保局315室现场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不改报其他岗位的,由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3月31日(下午4:00-6:00)到县人力社保局315室领取本人《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需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特别提醒:考生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持有考试当天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渝康码“绿码”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考试。考前3天内有发热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出行经历或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考试当日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健康管理措施由考试组织机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重点测查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内容详见附件1。测试成绩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
公共科目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分值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各90分钟。
2.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计算
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从公共科目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低于2:1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遴选指标。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确定为拟遴选人员。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的顺序,按照参加考察人数与遴选指标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遴选指标。笔试和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或录用审批材料)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确定后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八、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报名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7450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