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日期:2024-11-25 14:37:13
详情见附件1《重庆轻工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方式与条件
(一)招聘方式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包括笔试、试讲、自我介绍、专业问答、技能展示等环节。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突出的服务意识与团队合作意识;
4.具有较强的语言及文字综合能力和办公软件处理能力。
5.服从学校安排,具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日期:即日起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3.须提交个人材料
(1)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重庆轻工职业学院应聘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大学及以上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重要获奖证明、教学科研成果证明;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成绩单。
请将以上所有材料压缩至10M以内,文件命名及电子邮件主题为“姓名+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应聘岗位+招聘渠道来源”,发送至电子邮箱cqivcrsc@163.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名单。对符合参加面试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入职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应聘人员面试时需携带个人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面试前完成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心理测试均合格者初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入职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体检报告、心理测试结果提交学校审批后办理入职手续,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为6个月,月度考核连续获得2次优秀者可书面申请转正,经学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四、其它
应聘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者有任何弄虚作假或者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龙老师 023-61738009
电子邮箱:cqivcrsc@163.com
温馨提示:学校未在校外设立任何形式的招聘机构,也未与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联合招聘,敬请广大求职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