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名途教育 来源:名途教育 日期:2021-10-29 19:09:38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名额共20名,招聘条件及要求见《仁寿县招聘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本岗位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二)庭前准备以及开庭时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三)校对、印刷、送达法律文书;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其他与案件审理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学历及专业要求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均可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律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情形。
(三)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法律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者优先。
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按期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本公告发布当日。